♦ 證照種類
(1) 工業工程師證照
須通過下列兩科必考科目及其中一科選考科目:
必考科目:生產與作業管理、品質管理
選考科目:工作研究、人因工程、作業研究、工程經濟、設施規劃
(2) 生產與作業管理技術師證照
須通過下列必考科目:
必考科目:生產與作業管理
(3) 品質管理技術師證照
須通過下列必考科目:
必考科目:品質管理
♦ 說明
(1) 每一科目以 100 分為滿分,成績 60 分(含)以上者為及格。
(2) 各科考試及格者,核發「單科合格證」以資證明。請妥善保管,俟符合前項規定時換發工業工程師證照。
(3) 99 年度起新增之「生產與作業管理技術師證照」與「品質管理技術師證照」,核發採既往不朔,自 99 年度起通過者始可取得,以前年度考取者恕不核發。
(4) 「工業工程師證照」自 98 年 9 月理監事會修改核發標準,以前年度考過科目符合目前標準者,得以申請核發。請下載補發申請表,詳實填妥後,連同單科合格證與回郵郵資(30元郵票)一併寄回本學會。待查核無誤後,將於一周內寄發。
(5) 目前本學會核發之證照共3張,採認狀況如下:
1. 工業工程師證照: 經教育部「技專院校入學測驗中心」認可,分別登錄於「科技大學評鑑」基本資料庫(編號5154)與「民間職業能力鑑定證書」(97年度編號2),作為評鑑指標。 2. 生產與作業管理技術師證照 已登錄於「科技大學評鑑」基本資料庫,編號6582。 「民間職業能力鑑定證書」(100年度編號1) 3. 品質管理技術師證照 已登錄於「科技大學評鑑」基本資料庫,編號6581。
(6) 目前本學會核發之三種證照皆無期限限制,可先通過二科必考,再於之後單獨報考一科選考科目,俟符合工業工程師證照資格者,皆可領取。
(7) 如欲申請證書補發 / 換發,請下載申請表,詳實填妥後,連同回郵郵資(30元郵票)一併寄回本學會。待查核無誤後,將於一周內寄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