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業工程學會「工業工程師獎章」「優秀青年工業工程師獎」設置辦法
第一條:本會為表揚傑出工業工程人員從事工業工程理論研究或實務應用,特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獎於每年本會年會時頒發,工業工程師獎章所取名額每年一人,優秀青年工業工程師獎名額
每年不超過五人。
第三條:候選人由所屬工作單位、相關團體或本會一般會員三人以上推薦。
第四條:候選人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
1.
對工業工程理論應用之研究具有顯著貢獻者。
2.
對工業工程之推行於實務界具有顯著之績效者。
P.S
優秀青年工業工程師獎候選人年齡需在40足歲以下。
第五條:候選人於推薦(或申請)時,需填寫推薦(申請)書如附表,詳附相關資料,於規定期限內寄送本會。
第六條:「工業工程師獎章」「優秀青年工業工程師獎」由本會會員委員會聘請學會內外專家評審,提請
理監事會議表決通過,於年會時頒獎。
第七條: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檔案下載:工業工程師獎章及優秀青年工業工程師辦法.doc、工業工程師獎章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