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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資訊】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系專任教師徵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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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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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類別:專任教師

公告日期:即日起 至 2023-03-31

應聘日期:112學年度第1學期或第2學期

職稱:助理教授級以上

名額:2名

性別:男女不拘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之職務原住民族地區之職缺

二、專長

工業工程與管理相關領域,具國際觀、能全英文授課並符合系上未來研究發展及研究能力優秀專長者。(請參閱本校網站有關英語授課資訊)。

三、須提供個人資料

  1. 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2. 學歷證件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國外學歷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

  3. 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4. 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5. 推薦函二封。

  6. 1年以上與任教科目相關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證明。

  7. 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8. 博士成績單影本。

  9. 專業領域(含博士論文摘要、主要專長、研究計畫、可任教大學部課程、可任教研究所課程)。

  10. 代表著作(已發表之期刊或會議論文1-2篇) 。

  11. 管理學院學術著作及專業成果點數成果表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系網站)。

  12. 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付)。

  13. AACSB 認證教師履歷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本系網站)。

  14.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表格電子檔置本系網站)。

四、重要注意事項:

  1. 各項資料請傳寄電子檔及紙本各乙份,缺一不可,審畢恕不退還,電子檔E-mail至gijong@mail.ntut.edu.tw,紙本郵寄本校工管系收,封面註記「應徵專任教師」。

  2. 依據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之規定:95學年第2學期起新聘講師、助理教授須於起聘6年內,副教授須於起聘8年內通過校教評會之升等評審,未於規定期限升等者,不再續聘。

  3. 聯絡人及電話:鍾綺珊 組員(02)2771-2171轉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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