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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單位:資訊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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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等級:助理教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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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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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聘日期:106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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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截止日:106年03月10日(非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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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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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具國內外資訊管理或相關領域具博士學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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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長或條件:應聘教師須符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該法施行前(104年1月14日)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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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任教科目及教學研究方向:歡迎具資訊技術、資訊管理或電子商務等相關學術或產業實務專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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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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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履歷表、自傳(履歷表含聯絡電話、手機、通訊地址、E-MAIL、學經歷、專長、現職及職稱、產業年資、教學年資、可開授之課程、未來研究方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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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學位證明影本
註:最高學位係國外學歷者,請另檢附下列資料影本,並分別於空白處繕寫「與正本無誤」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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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我國外交部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之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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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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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之入出境紀錄(請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辦事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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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學歷之歷年成績單影本。(剛畢業之博士申請人需附大學及研究所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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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籍人士附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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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經歷證明影本:如相關服務證明、離職證明、聘書(國外任職證明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註:相關業界服務證明;無證明者,請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顯示其任職行業及註明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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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證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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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任人員具結書並簽名。(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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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著作清單及代表著作抽印本或影本至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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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相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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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推薦函、專利、計畫、獲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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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義務暨當事人同意書。(如附件,同意書請勿裝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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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單位聯絡人:
姓名:資訊管理系羅偉慈小姐
電話:07-6011000分機4101
本系網站:http://www.mis.nkfust.edu.tw/
備註:
一、本案徵才相關疑問,請洽詢聘用單位聯絡人。
二、應徵資料請寄:824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羅偉慈小姐收,並應註記「應徵資訊管理系專任教師」。
三、所寄資料請自行影印留存,恕不退件。
註: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依教育部「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辦理。